台中市一名吳姓跆拳道教練,2007年任職某國小時,明知應遵守師生分際,卻仍對一名未滿14歲的女學生7度親吻、襲胸,讓女學生長大後發文淚喊「童年被剝奪,成為一個破碎的大人」,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認為吳男犯罪事實明確,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加上曾賠償40萬和解,依7個猥褻罪處應執行期1年6月徒刑,可上訴。
跆拳道狼師7度侵犯 女學生身心受創
據判決書指出,吳男之前在某國小擔任跆拳道教練,2007年他認識一名國小四年級學生,只是吳男明知對方未滿14歲,卻於跆拳道練習教室、校外等地,7度朝對方襲胸、性騷、脫衣,甚至碰觸生殖器等。而女子2024年發文揭開真相,淚訴自己「童年完全被剝奪,永遠無法當一個正常的孩子,成為一個破碎的大人」,檢警更查出,吳男還曾利用比賽機會,在桃園的飯店觸摸女學生私密處。
改口認罪已有悔意 法官判1年半
起初吳男一度否認,但台中地院一審時改口坦承犯行,法官譴責吳男竟未能遵守師生分際,明知對方思慮尚欠成熟,卻未能克制自身情慾衝動,對女學生猥褻,造成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受有不良影響。不過法官同時也考量,吳男態度尚可,且前無犯罪紀錄,素行良好,加上當庭向女學生道歉,堪認已有悔悟之意,另曾以40萬元和女學生父母達成和解,依7個對於未滿十四歲女子猥褻行為,處應執行期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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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