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沈先生特意在新北市樹林租了一間有電梯的房子,卻意外發現該房屋存在諸多問題。住宅消費者保護會評估發現,該處樓梯寬度僅有70公分,遠低於標準的90公分;扶手固定不牢,甚至有斷裂情況,讓人下樓時險些摔倒。更嚴重的是,作為租屋主因的電梯竟是違建,且目前因無電源而無法使用,使得行動不便的母親難以上下樓,也讓搬家計畫變得困難重重。

沈先生表示,他租這間房子的主要原因是考量母親的行動不便,特別選擇了有電梯的房屋。然而,他後來發現電梯間是鐵皮加蓋的違建,且私人電梯沒有取得雜項執照,租住不久就出現問題。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博士指出,該房屋多項設施不符合規範,包括樓梯規格、扶手安全性,以及電梯本身也有瑕疵,可能已無法修復,無法提供租客正常使用功能。
目前,電梯維修困難導致沈先生的母親難以上下樓。即使想安裝其他輔助設備,也因樓梯太窄和扶手不堅固而無法實施。吳翃毅博士表示,雙方已在鄉鎮市公所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已送至法院核定。他建議屋主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請法院通知電梯公司先將電梯電源啟動。在房東與租客各執一詞、持續溝通的同時,專家提醒民眾若遇到類似租屋糾紛,應保留完整證據,包括與房東的對話紀錄和簽訂的契約。若不想經歷漫長的訴訟過程,也可考慮採取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