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21歲男子小明(化名)與一名男子小王(化名)之間有糾紛,小王於今(114)年4月夥同18歲男子小楊(化名),分別持開山刀追砍,小明當下迅速翻滾逃離,最終右手截肢、右手掌骨折,送醫險救回一命。小王、小楊隔天向警方投案,因犯行明確,桃園地檢署偵結,全案依《刑法》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持開山刀尋仇 被害人身中多刀險喪命
起訴書指出,小明與小王先前有糾紛,小王得知小明今年四月會出現在龜山區某處,因此夥同友人小楊,分頭持開山刀攻擊。兩人見到小明立刻上前狂砍,導致小明倒地、急忙翻滾欲逃離現場,不過血流如注、傷勢嚴重,因疼痛不斷哀嚎,兩人見狀立刻落跑離開。2犯嫌自首 檢認罪嫌重大提公訴
附近民眾立刻協助報警處置,小明被送往醫院救治,右手創傷性截肢、右手掌骨骨折、背部撕裂傷等,順利救回一命。小王、小楊隔天至龜山分局自首,並提供作案的兩把開山刀,警方訊後依《刑法》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桃園地檢署複訊時,兩人坦承犯案,警方提供現場照片、傷者就醫證明與查扣的兩把開山刀,認定兩人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罪嫌,犯行明確,檢方偵結,全案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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