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35歲簡姓陸配去年7月與家人爭吵後帶著2個女兒負氣離家,以拍照誘騙小姊妹下水溺斃,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8日開庭時,簡女供稱,在台期間因生活習慣差距與公婆有摩擦,丈夫又總是推託,當天早上又起爭執,一時失控犯下大錯,並多次表示後悔。全案今(29)日繼續開庭審理。
陸女失明無法工作 與公婆同住有摩擦
法院昨天開庭時,簡女泣訴,她原與丈夫在中國大陸生活,後來眼睛受傷失明,無法繼續工作,才舉家搬回台灣與公婆同住,但因生活習慣不同,不得不依夫家要求一早就帶女兒出門,晚上9時公婆入睡才能回家,她多次向丈夫提議搬家被拒。
簡女說,案發當天又因搬家問題與丈夫爭執,一氣之下跟公婆理論「到底把我當什麼人」,更因婆婆拿手機錄影,負氣帶著女兒們出門,行經碧潭突然產生「邪惡的想法」,與女兒們一起下水,但沒有發現孩子有掙扎,強調如果能重來,她絕不會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
想搬出去不成 再爆爭執引發悲劇
全案發生於2024年7月2日上午,簡女因與公婆不和,一氣之下帶著9歲及10歲的女兒前往新店碧潭,她以拍照為由誘騙2名女兒下水。大女兒溺斃後,小女兒雖然一度游上岸,但簡女再度以話術哄騙小女兒下水救姊姊,最終釀成2名女童溺亡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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