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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婚外男女共飲1杯飲料沒事 「飛吻」是出軌要賠15萬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29 10:1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29 10:14
共飲一杯飲料,屬於一般異性好友之舉動,未超越一般友誼之關係。(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共飲一杯飲料,屬於一般異性好友之舉動,未超越一般友誼之關係。(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朱姓人夫與妻子楊女結婚25年,但他卻不安分守己,多次跟張姓女子私會。妻子忍無可忍跟蹤兩人錄下13段影片,包含飛吻、依偎看手機、共飲1杯飲料等,並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元。法官根據畫面認定飛吻、依偎看手機是出軌,但共飲1杯飲料沒事,因此一審判決被告連帶賠償15萬元,二審則遭橋頭地院駁回,全案定讞。

丈夫周末不歸 妻子跟蹤錄到心碎畫面

根據判決指出,朱男與楊女結婚25年,育有子女,不過自2021起楊女就發現老公時常周末不歸,甚至與一名張姓女子疑似有不當關係。2023年10月至11月間楊女跟蹤兩人錄下了13段畫面,包含回張女家過夜、親密的依偎共看手機、共飲一杯飲料等,甚至捕捉到兩人分別時隔空互給對方「飛吻」。楊女心碎對兩人提告侵害配偶權。

案經審理,被告張女稱和朱男僅是一般朋友,被拍到「依偎共看手機」是因為自己有老花眼及近視,才會貼近觀看;「隔空飛吻」一事是因鼻子過敏,不自覺摸鼻子;至於「共飲一杯飲料」自己是原住民,在部落共用1個杯子為常態,不算親密。

法院認證!婚外男女共飲一杯飲料沒事

法官審視影片認定飛吻、依偎共看手機、過夜等已侵害配偶權,但共飲一杯飲料,屬於一般異性好友之舉動,未超越一般友誼之關係,判定張女連帶賠償原告15萬元。不過兩邊都不滿意判決再上訴,二審被橋頭地院駁回,全案定讞。
 
 


#人夫#婚姻#出軌#飛吻#侵害配偶權#隔空飛吻#飲料#共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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