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無償也希望把好的東西借出,都是出自一個美德、善意,換來這樣的結果,我又生氣又難過,對我母親又是遺憾。」養樂多第三代長孫李昀融無償出借家傳藝術藏品給台中港區藝術中心展出,其中一顆價值600萬元的夜光石卻在展覽過程中遭破損。李昀融提告求償,但法院一審竟判決零元賠償,讓他憤怒不滿,決定繼續上訴討公道!


李昀融表示,展覽於111年12月10日開始,而館方在12月6日就提前請物流人員到存放倉庫載運展品,當時並未反映夜光石有任何問題,直到展覽過程中才通知夜光石破裂。李昀融指出,其他展覽物在運送前若有損傷,館方都會拍照做註記,但這顆夜光石卻沒有進行記錄,讓他質疑館方的處理方式。

更令李昀融不滿的是,館方在事後推卸責任不願賠償。他強調:「從到場到整個過程都應該有監視器記錄,佈場的內容、搬運過程都應該要有,政府公家機關的監視器會壞掉,我不相信。」雖然當時有申請保險,但館方聲稱監視器毀損沒有畫面,加上保險公司認為展出現場無人看管才導致展品掉落地面受損,這兩項原因成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關鍵。

李昀融表示,他是為了完成母親的心願才無償借出展品,「我們是無償也希望把好的東西借出,都是出自一個美德、善意,換來這樣的結果,我又生氣又難過,對我母親又是遺憾。」他堅持認為,不管最終由誰賠償,館方都應該負起保管責任,而不是推託。
對於法院一審判決書指出無法認定該夜光石為人工或天然,以及是否有600萬元價值,李昀融認為零元判決太過誇張,因此決定堅持上訴,繼續為這件事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