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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淫狼!60歲伯高雄超商「偷拍少女隱私部位」 當場被逮

責任編輯 陳姿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16 16:0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16 16:06
高雄鳳山某間超商一名男子,持續拿手機對著一群聊天少女進行偷拍。(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鳳山某間超商一名男子,持續拿手機對著一群聊天少女進行偷拍。(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鳳山某間超商一名男子遭民眾發現形跡可疑,持續拿手機對著一群聊天少女,其中一名少女報警後,警方發現涉案許姓男子手機內有拍攝少女胸部影像,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貼出一段影片,內容為一名阿伯坐在鳳山某超商椅子,卻不停將手機高高舉起並推眼鏡,讓人分不清是想看清楚手機字體,還是朝對面偷拍。由於阿伯手機對面位置恰好有一群正在聊天少女,其中一人發現後報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今天說明,文山派出所在國慶日當天下午3時許獲報,警方到場檢視涉案60歲許男手機,確實有針對少女胸部拍攝的影像。

警方依被害人意願提出申訴調查完後,將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第2項「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以外性騷擾」,移請主管機關續為審議及裁罰。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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