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近期連續兩周攔截到酒後騎乘單車的騎士。一名33歲曾姓男子在半夜3點多騎單車未裝車燈被攔下,因拒絕酒測而被罰4800元;另一名年長男子雖看似清醒,但酒測值高達1.15毫克,相當於喝了超過8罐啤酒,也遭開罰。這兩起案例再次提醒民眾,酒後不僅不能開車,也不能騎腳踏車,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

這兩起事件都發生在台中北屯區。第一起案例中,員警發現一名男子在半夜3點多騎腳踏車且未裝車燈,上前關心時發現男子身上散發酒味。當員警詢問他是否飲酒時,男子神色淡定地回應有喝酒,並誤以為騎腳踏車可以喝酒。當員警進行酒測時,該名33歲曾姓男子因吹氣量不足,拒測,最終被開罰4800元。

第二起案例中,另一名年長男子在晚上近12點在中清西二街被警方攔下。雖然他看起來相當清醒,能夠順利回答警方問題,甚至主動告知自己喝了啤酒,但酒測結果卻讓員警震驚不已。該男子的酒測值高達1.15毫克,相當於喝了超過8罐啤酒。若他是騎機車或開車,將觸犯公共危險罪,但騎腳踏車則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台中第五分局水湳所長涂嘉佑強調,酒後騎乘腳踏車同樣屬於交通違規行為,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這兩起案例清楚顯示,許多民眾對於酒後騎腳踏車的法規認知不足,誤以為只有酒後開車和騎機車才會受罰。
這些案例提醒大家,酒後能依靠的只有沙發與床鋪,任何交通工具都不應在飲酒後使用。無論是汽車、機車還是腳踏車,酒後騎乘或駕駛不僅可能導致罰單,更可能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