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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誇張!男撞人車丟證件喊賠1萬 想私了遭拒竟肇逃

記者 盧品皓 / 攝影 李讚盛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20 17:1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20 20:36

高雄仁武一名女騎士,20號清晨五點多,騎著電動機車去買湯包,沒想到,被一名酒駕又逆向的男駕駛,開車撞倒機車,甚至對方自認酒駕,丟了身分證說願賠一萬元,不過和解不成的他,竟然直接加速逃逸,過程還撞傷女騎士,而警方在當天下午就逮到肇事駕駛。

肇事的陳姓男子表示願意賠償1萬元私下和解,女騎士當時她堅持要報警。(圖/TVBS)

 
這起事故發生在高雄仁武仁雄路上,當時一名女騎士騎著電動機車前往購買湯包,卻被一輛逆向行駛的黑色休旅車撞倒。事故發生後,湯包攤老闆協助扶起電動車,而肇事的陳姓男子則拿出身分證,表示願意賠償1萬元私下和解。女騎士表示,當時她堅持要報警,因為對方身上的酒味非常濃重,明顯是在酒駕狀態。

一名女騎士騎著電動機車前往購買湯包,卻被一輛逆向行駛的黑色休旅車撞倒。(圖/TVBS)

當肇事男子發現女騎士要報警,立即試圖駕車逃離現場。女騎士為阻止對方逃逸,不顧自身安危衝上前擋車,雙方從路旁僵持到路中央,女騎士甚至一度差點再次被撞倒。女騎士描述當時情況,對方是在逆向行駛的狀態下撞倒她的車,撞車後直接坦承酒駕,且在逃逸過程中還撞到她的腳,導致腳部瘀青。事故造成電動車車殼多處刮痕,傷痕累累。

 
對方是在逆向行駛的狀態下撞倒她的車,導致電動車車殼多處刮痕,腳部瘀青。(圖/TVBS)

澄觀派出所副所長林庭逸表示,自小客車駕駛逆向行使肇事致人受傷逃逸,不僅已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同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陳姓男子聲稱是因與女友吵架才飲酒澆愁,現在他不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10800元並吊銷駕照。雖然逃了一整天確實躲過酒駕刑責,但撞傷騎士後逃逸已涉嫌公共危險罪,終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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