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一名男子陳瑋去年11月間前往某KTV消費,期間因誤認同場的謝姓男子對其言語挑釁「衝三小」,雙方在門口爆發衝突,陳瑋一氣之下持刀先攻擊謝男,而謝男的友人余男為保護友人上前阻止,沒想到卻反遭陳瑋持刀猛刺致死。案件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官最終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以為遭挑釁 桃園男KTV外刺殺對方
據了解,陳瑋與謝、余兩人互不認識,去年11月19日清晨,雙方前往中壢區某KTV消費,但位在不同包廂。當天上午6時許,陳瑋欲離開KTV時,誤以為遭門口的謝男言語挑釁,先以右手揮擊謝男頭部,謝男隨即反擊。隨後,陳瑋更是直接拿出長7公分的彈簧刀,反握刀具朝謝男頸部及頭部揮擊。
此時,余男見狀為保護友人,上前制止並將陳瑋推倒在地,陳瑋心生不滿,持刀改朝余男左側下腹及胸部猛烈刺擊,造成余男當場倒地,心臟左心室及心尖遭刺穿大量出血死亡。陳瑋見余男倒地後,立即丟棄彈簧刀,並撿拾現場散落物品離開現場,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將陳瑋逮捕移送法辦。
假釋期又犯案 惡男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國民法官認為,陳瑋行兇時並未因酒醉致辨識能力降低,且他先前因販毒遭判5年2月,沒想到假釋期間竟又再犯案,考量陳瑋犯後否認殺人犯意、未達成和解,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二、三審後,皆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