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黃姓清潔隊員去年7月於執勤時,將回收車上發現的大同電鍋送給拾荒老婦,希望她能用來煮飯。事後,清潔隊要求黃員歸還電鍋,黃員便自掏腰包買新電鍋賠償。北市環保局認為黃員擅自處分財物,將其送辦。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該電鍋殘值不到33元,但黃員確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考量其情節輕微且自首認罪,建議法院從輕處理。
清潔隊員「惻隱之心」撿電鍋給拾荒婦
去年7月,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勤務時,於回收車上發現一只外觀完好的大同電鍋。出於同情,黃員將電鍋帶回家測試後,送給一名常見的拾荒老婦人,希望她能用來煮飯,讓她日子過得好一點。黃員表示,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這次只是動了惻隱之心,希望她能用來煮粥、煮飯。
清潔隊發現此事後,要求黃員歸還電鍋。因不便向婦人索討,黃員先自掏腰包買了一只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的要回來,當作替換。黃員向上級主管自首,坦承此事。北市環保局認為黃員是公務人員,不得擅自處分財物,因此依法將其送辦。
殘值不到33元 廢物利用反成貪污
檢方獲報後展開調查,清查相關筆錄、案件影像、北市府環保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等,認定該電鍋殘值只剩下32.56元,但黃男仍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罪」,將黃員起訴,檢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
黃員出庭時情緒沮喪,曾表示,原本只是想廢物利用做好事,沒想到事情會變得這麼嚴重,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黃員也提到,只是想幫人,沒想到反而惹禍上身。該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大眾對於基層公務員好心卻沒好報的討論,一句話道出基層公務員的心酸與無奈。黃員也表示,原本只是想物盡其用做好事,沒想到事情會變得這麼嚴重。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