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次酒駕前科的富商向詠強,3年前酒駕撞死穿越馬路的新加坡籍空服員。因向男認罪且賠償死者家屬800萬元,遭最高法院判處6年8月定讞。台北地檢署通知向詠強9月2日報到執行,向男卻神隱,檢察官3日簽發拘票,警方4日將他拘捕到案,昨深夜搭乘囚車入獄服刑。
2022年11月1日下午,向男先喝了半瓶紅酒,到他經營的舒療店按摩,晚上開著保時捷休旅車回新北市新店區住所,晚上8時52分,行經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快車道,當場猛力撞上穿越分隔島的美國聯合航空新加坡籍空少,導致他傷重不治,經查向男的酒測值高達0.58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國民法官認3次酒駕、無照超速 減1次刑仍重判
合議庭另考量,事故發生時,死者雖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但違規闖紅燈,還是有可以歸責之處,考量向詠強與死者家屬以800萬元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向詠強已彌補過錯等,判處6年8月徒刑,他上訴二審及三審均遭駁回,全案確定。
結果檢方第一次要求向男到案執行,他就請假,第二次傳喚時直接消失,直到警方持拘票逮人才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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