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因涉嫌收賄、包庇位於中山區的7家色情、賭博業者,去年5月遭檢調搜索、約談到案,訊後以5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因未掌握劉的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的罪證,今(29)日處分不起訴,但卻查出劉涉嫌洩漏資料給女兒,依洩密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劉維中女兒2023年8月騎車在北市信義路3段與貨車擦撞,雙方對責任歸屬及賠償費有爭執。劉維中請馮姓交警協助調閱肇事路口監視影像,馮員配合傳LINE給劉,劉再轉傳給女兒,叮囑「注意保密無外洩」。劉女後來和解,對方賠劉女3萬3000元,劉女賠修車費1萬元。
劉女任職的豆漿店時常遭檢舉占用道路、油煙汙染、環境衛生等問題,松山分局常派員訪查並開罰。劉員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止,多次登入北市府單一陳情案件系統,以手機翻拍檢舉內容後傳LINE給女兒,並叮囑女兒「以上注意處理」、「給妳參考,知道就好,惦惦」、「妳不要讓店裡知道,這些訊息(會惹麻煩)」、「叫妳跑時妳就拚命跑」。
檢調懷疑涉收賄包庇 結果罪嫌不足不起訴
至於劉維中起初被檢調懷疑,在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任職期間,涉勾結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包庇中山區「御之殿」、「艾美酒店」等多家色情業者並洩密。
後因劉維中、張翰明罪嫌不足,獲不起訴。但「御之殿」、「艾美酒店」負責人及員工共24人依妨害風化罪起訴。林晴紀未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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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