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田尾鄉1967年12月發生一起離奇失蹤案,一名黃姓男子和家人分割完繼承的土地後,就此下落不明,導致其名下4筆土地遲遲無法妥善處理,於是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調閱黃男戶籍資料後,發現1962年辦公廳舍曾發生火災,導致黃男處於「查無此人」狀態,因此向彰化地院聲請死亡宣告,法官考量一切情狀後裁准,6個月內若無人陳報黃男下落,將宣告他死亡。
剛分割完繼承土地 他隨即失蹤
據裁定書指出,黃男1967年12月5日和家人分割位於田尾鄉某繼承土地,但從那天後,黃男就人間蒸發,不僅沒有出現在官方紀錄中,家人四處查訪也未果,隨著時間推移,黃男已失蹤58年,導致名下4筆土地遲遲找不到本人或繼承人,無法獲得妥善處理。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便擔任黃男財產管理人,起初也透過黃男設籍的戶政事務所調資料,但事務所回應「廳舍1962年4月1日發生過火災,黃男戶籍資料遭燒毀」,查詢戶籍資料數位化及戶役政資訊系統,同樣均無黃男資料。
資料被燒光 國產署聲請死亡
此外,為了加大找到黃男的可能性,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還特別函請戶政單位查明黃男名字不同寫法,以及三個不同地址資料,只是依舊一無所獲,無奈之下只能聲請黃男死亡。彰化地院審酌一切證據,法官說明雖無法直接認定黃男死亡,但可認定黃男確實於1967年12月5日失蹤,因此准許聲請,公告6個月內若無人陳報黃男下落,將宣告他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