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民眾在桃園發生停車糾紛,當他們將車輛停放在餐廳對面的停車場時,卻不知這是水果行的專用停車場。離場時,水果行業者要求,停車超過一小時以上,每輛車必須消費400元才能離開,導致這13人開的三輛車,至少要花1200元購買蔬果。水果行業者表示停車場入口已清楚標示規範,否認強迫消費。然而,交通局調查發現,該水果行專用停車場並未向市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會再請業者說明。

當事人表示,他們隨後前往水果行詢問,店員確認每台車必須消費400元才能離開,否則無法開出停車場。當事人認為這非常荒謬,感到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台車被迫湊滿1200元消費,最終花費達1300元購買蔬果,他們對此感到非常不滿。
對於這起糾紛,水果行業者回應稱,這是他們的私人停車場,只提供給消費的顧客使用,沒有義務給其他外來人士停放。業者強調停車場出入口已清楚標示相關規範,如果不能接受就不應該停放,並否認有強迫消費的行為。
其他民眾對此事件表達了不同看法。有民眾認為水果行的做法不太合理,認為雖然可以要求消費者購買商品,但不應該強制要求消費到特定金額。也有民眾建議,停車前應該先與店家確認收費規則,避免發生糾紛。
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技正林宜蔚表示,經調查發現,該水果行的專用停車場並未向市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交通局將函請業者說明,若確認違規,將依停車場法第37條規定,處負責人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限期改正。
消保官也提醒大家,停車前除了要選擇有登記停車許可證的停車場,也要多注意收費規範,才能避免發生類似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