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東區驚見「進擊的女巨人」!一名綠衣女子在8月12日晚間下班尖峰時段,竟直接走在車道上,隨機踹車並比不雅手勢,從南京東路一路踹到復興南路,行經約800公尺,造成交通大打結。目擊者形容,紅綠燈過了好幾次,車輛卻動彈不得,原來是這名女子走在路中間,導致車輛只能在後方慢行。警方表示,這種阻礙交通的行為,除了可處500元罰款,若造成車輛毀損,還可能涉及刑法,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

8月12日晚間6點多,台北市下班尖峰時段,一名戴著耳機的綠衣女子竟大搖大擺走在馬路中間,隨機踹踏車輛。當綠燈亮起,前方車輛卻紛紛亮起煞車燈,原因正是這名女子行走在車道上,駕駛們為避免撞到人紛紛緊急煞車。令人震驚的是,這名女子不僅毫無畏懼,還用力踹踏車輛,踹完後比出不雅手勢後瀟灑離去。

交大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表示,這種行為除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將處新台幣500元罰款外,也可能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目前尚未有車主提出告訴,但無論這位女子是心情不佳或只是想練腿,阻礙交通的行為不僅會面臨罰款與賠償,還可能需要負起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