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投票在即,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無法參與罷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投票,23日委由律師聲請假處分保障投票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4)日開庭,北市選委會、矯正署均請求法院駁回聲請。柯文哲律師蕭奕弘則提出戒護外出投票、看守所設臨時投票所、通訊投票三方案。合議庭將綜合意見,預計25日星期五裁定假處分是否准許。
柯文哲律師蕭奕弘表示,羈押僅限制人身自由,不應剝奪《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明確要求各國應提供羈押或受刑人實際投票機會。
律師提出三種替代方案,包括:矯正機關戒護外出投票、在看守所內設臨時投票所,或由選委會提供通訊投票,由看守所代收選票投入票匭。
更多新聞:柯文哲聲請726大罷免投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明開庭
不過北市府說明,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之人事與預算皆由中選會編制,為中選會之派出機關。
矯正署代表認為,羈押外出必須符合法定要件,現階段警力已緊繃,難以負擔戒護外出需求;即便核准外出,依規定仍需上手銬腳鐐,恐引發人格貶損爭議,另牽扯執行細節問題,如戒護人員是否陪同進入投票所,一旦開放個案通訊投票,恐引發相對剝奪感,應審慎評估。
民眾黨發言人張彤表示,三種投票做法,律師已在庭上提出內容,這3種方法不是他們創造出來,而是包含美國、法國等歐美國家主流的法律作法,在各國已經實際運作,而台灣是非常進步民主法治自由的國家,不能因為行政機關的怠惰,讓非常多人民一再被剝奪憲法賦予的權利。
更多新聞:彭振聲喪妻後激動喊「家破人亡」 合議庭休庭後直接改期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