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區2024年1月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45歲的游姓男子,因為回家時目睹長期伸手要錢的哥哥,酒後毆打媽媽,游男一時情緒失控,持球棒瘋狂攻擊哥哥2分鐘,最終把哥哥活活打死。審理期間由游男媽媽向法官求情,稱游男相當孝順,月收3萬一半都會拿回來給家用,「是為了保護我,希望輕判」,全案經過一年多訴訟,台中地檢署原求刑7年,但台中地院今(14)日宣判,因游男自首、其情堪憫,依家暴殺人處3年徒刑,可上訴。
返家見哥打媽媽 弟失控猛毆2分鐘
事發於2024年1月22日晚間20時,平時以計程車為業,但常伸手向爸媽要錢的游男哥哥,當時喝醉酒再度鬧事,並找爸媽討錢,甚至將家中擺設推倒、動手打媽媽,回家看到這番景象的游男,立刻上前制止,只是過程中口角愈來愈激烈,游男拿木棒揮打哥哥整整2分鐘。
媽求輕判 法官判3年刑
而6月2日辯論終結時,游男媽媽出庭說明,表示兄弟倆從小沒有衝突,長大後哥哥常常要錢,還會拿瓦斯桶威脅,更將房子拿去抵押7百萬,讓家人們處於欠債狀況;至於弟弟雖月收3萬多,但一半都會拿回來給家用,相當孝順,接著游男媽媽求情,強調「當天他是為了保護我,才痛下殺手,請求法官高抬貴手、從輕量刑」。此案一審今日於台中地院宣判,審議庭由審判長劉柏駿、法官鄭雅云、曹錫泓組成,最終依家暴殺人處3年徒刑,不過原先檢察官求刑6年,劉柏駿也說明輕判原因,是由於游男自首、其情堪憫,所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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