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姊妹慘遭丈夫殘忍殺害案件引發社會關注,死者家屬悲痛表示,雖然在案發前已核發暫時保護令,但嫌犯完全不在乎相關規定。令人心痛的是,死者在7月7日前往板橋家事庭開庭後僅半小時,便遭嫌犯尾隨殺害。家屬質疑現行保護機制的有效性,認為應加裝電子腳鐐控制嫌犯行動,但律師指出,在家暴案件中同時核發電子腳鐐與遠離令存在實務困難。

死者父親進一步解釋,他們在開庭時曾要求嫌犯不得接近家裡100公尺,但保護令文件中並未明確寫明這項限制。當他們向警方求助時,警方表示因文件未載明此項規定,無法採取進一步行動逮捕嫌犯。事實上,保護令可核發的項目相當多元,包括禁止接近(法官通常以100公尺為標準)、禁止聯繫、禁止騷擾及禁止暴力等。
楊雅勻律師解釋,申請遠離保護令時,申請人需向法院說明施暴者曾到工作場所騷擾、衝動控制力差或暴力情況嚴重等情形,證明若不保持一定距離將無法保障安全。她也指出,一般家暴案件難以配合電子腳鐐,除非涉及刑事案件。為達到即時保護效果,通常仍以申請保護令為主要手段。
律師也坦言,遠離保護令確實有其限制,可能無法有效防範突發暴力事件。最終,由於缺乏更完善的保護機制,兩姊妹慘死在丈夫手中,家屬的淚水也無法換回女兒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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