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於去(113)年12月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沈姓假牙公司總監開著一輛BMW轎車,經過東山路2段山區彎道,車速過快而失控,輪胎打滑噴飛到對向,和19歲的楊姓女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女子被撞落山谷,經送醫後宣告不治。檢警查出,沈男在限速50公里的市區道路,依113公里的速度開車並致人死亡,超速63公里,檢方依涉嫌過失致死罪起訴。
當時沈男開著BMW轎車,沿北屯區東山路2段由西向東行駛,且該路段限速50公里,沈男竟以時速113公里駕駛,要進入彎道時,因車速過快,加上煞車力道控制不當,汽車輪胎失控打滑到對向,當時楊女剛好騎機車經過,當場被撞噴飛到山谷內。
楊女被撞落山谷後,顏面及肢體有多處開放性傷口併骨折變形、雙耳耳漏、頸椎斷裂、氣血胸等傷勢,緊急送往慈濟醫院急救,最終因顱腦損傷出血、創傷性休克不治。
檢方認為,沈男在速限50公里的市區道路上,以時速113公里駕駛而致人死亡,應加重其刑;但審酌他有自首,依法可減刑,且沈男未有競速、蛇行、佔據道路等行為,若僅於行駛過程中,因一時之超速、違規超車等行為致肇車禍者,尚難以《刑法》第185條公危致死罪起訴,應以過失致死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