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日前在路邊停車時,差點和一輛計程車發生碰撞,雙方因此爆發糾紛。沒想到計程車司機竟然從車上拿出榔頭恐嚇,嚇得騎士連忙報警。警方事後將人約談到案,司機辯稱以為對方脫下安全帽是要攻擊,才會從車上拿武器自保。

沒想到張姓司機竟然轉身走回車上,拿出一把榔頭又走過來,一度作勢要攻擊,嚇得穆姓騎士不斷倒退,連忙報警提告恐嚇。穆姓男子的家屬表示,計程車司機已經舉起榔頭,作勢要打他們的兒子,「他就上車拿了一個榔頭,要攻擊我兒子,很凶狠。」家屬認為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萬一車上的乘客在密閉空間被他攻擊怎麼辦?逃都逃不掉。」事發後,穆姓男子連摩托車都不敢騎了,看到黃色計程車就會閃得遠遠的,深怕再發生類似的事。
張姓司機事後到案時不承認自己拿的是榔頭,堅稱只是木棍。他更反控因為看到騎士脫下安全帽,認為對方要拿安全帽打他,才會到車上拿木棍自我防衛。但法官認為張姓司機的行為已構成恐嚇,判處拘役25天。
律師余韋德(非本案律師)指出,機車騎士並沒有對計程車司機有危害動作,但司機卻從車上拿出榔頭對騎士進行恐嚇,因此不屬於正當防衛。雖然騎士橫停路中確實有擋到路,但司機為了下車吵架,車子不也一樣擋在路中央?這回更拿榔頭恐嚇對方,確實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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