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屏東小琉球度假的一名女子,把汽車停在東港的月租停車場,半夜卻接到電話,車輛自撞陸橋,車頭全毀。原來,是停車場的離職員工所為,女車主抱怨,認為是「停車場管理疏失」,平時把車鑰匙交給業者保管,卻沒想到是直接放在車上,而離職員工得知後,破壞停車場大鎖,把車偷開走!車主提出40萬賠償,停車場業者則希望賠償25萬元,雙方談判破局,只好走法律程序。


當事停車場業者透露,這名離職員工過去曾多次在夜間偷開客人的車,後來在客人反映後才將他開除。對於這次事件的賠償問題,業者表示,維修費大約20萬,提出以25萬元與對方和解,但車主無法接受,要求賠償金額為40萬元,雙方談判最終破局。

事發後,東琉碼頭進入夏日旺季,為避免類似糾紛,許多民間停車場都有一套標準作業程序(SOP)。其他停車場員工表示,他們通常會要求客人自行將車開到指定位置,而停車場只負責接駁客人,盡量避免代客泊車,以降低意外發生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