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爆出,在2012年至2013年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國際關係處長和民政局長時,涉嫌接受性招待,遭檢方提起公訴。今(15)日台南地院下午宣判,陳宗彥無罪;但連姓、王姓酒店業者涉犯圖利媒介性交等10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均緩刑2年,各需向公庫支付40萬、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陳宗彥在2012、2013年時,在酒店業者連男及王男請託下幫忙台南王姓偵查隊副隊長的平調案,並接受兩人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
後來陳宗彥被踢爆接受性招待曝光,台南地檢署重啟偵查,發現他在酒店業者的安排下,接受至少8次性招待,檢方認為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敗壞官箴、破壞公務員清廉形象,依貪污罪嫌起訴並請法官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