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邱姓男子遭詐騙集團騙取帳戶後,又被囚禁在旅館逼喝尿、吞蟲、裸體自慰等拍照羞辱長達十日。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蘇、蕭、王3名犯嫌依加重詐欺、私行拘禁、洗錢,分別判3年、4年6月與2年4月徒刑,其中主嫌蘇男因在警局時,曾一度解開手銬脫逃,另以脫逃罪論處。
蘇男是警方俗稱的「取簿手」,他透過社群張貼廣告,來騙取被害人的銀行帳戶,提供給上游詐團作為洗錢使用;而實際帳戶的擁有者就會遭詐騙集團監控,防範他們去掛失或報案。
2022年底被害人邱男交出帳戶後就被非法拘禁,又因他曾與其中一名「取簿手」有金錢糾紛,遭到殘忍虐待,先是被球棒痛毆,隨後又被帶往台南某汽車旅館囚禁,再轉往佳里與西港地區的出租套房,期間邱男被逼迫吃下海蟲、蝦子,甚至裸體在眾人面前自慰、喝尿拍照羞辱。邱男曾試圖向旅館櫃檯求救未果,直到母親發現他失蹤已久報案,全案才曝光。
警方循線捕獲蘇姓主謀及蕭、王男等人。案經審理,蕭男、王男辯稱未拘禁及羞辱被害人邱男;主謀蘇男則坦承部分詐欺指令與脫逃事實,但否認涉及組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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