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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闆娘「被誤認詐騙嫌犯」!檢調凍結帳戶斷她資金

記者 李東陞 / 攝影 徐克誠 紀建亨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30 18:1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30 19:48

嘉義一名做團購的老闆娘,29日3名陌生人找上門,自稱是高雄橋頭地檢署的人,拿著攝影機跟搜索票,甚至還拍照給被害人指認,後來對方發現搜索搞錯對象,立即走人,沒想到下午帳戶就成了警示對象,讓老闆娘超傻眼,一時之間整個資金完全被斷掉。橋頭地檢署則坦承疏失,檢調為了積極保護被害人財產權,才會在第一時間凍結帳戶。

圖/TVBS

 
團購老闆娘才剛回到家,就有兩男一女走了過來,其中的女子從包裡拿出攝影機開始拍。

當事人許小姐:「他們就是兩個男生一個女生,有帶錄影機,說他們是檢察署的人,然後有一件案件要麻煩我。」

3個人直接找了上門,讓當事人許小姐一頭霧水,當時他帶小孩上課後,就碰上了自稱是橋頭地檢署的三個人,唸了一堆沒聽過的名字,說有人舉報招攬柚子幣,還要求檢查手機,結果是搞錯對象。
 

當事人許小姐:「我遇到這件事情完以後,我真的覺得很奇怪,然後我就去了派出所詢問,員警就跟我說那個是詐騙集團,叫我不要理他。」

檢調vs.許小姐:「就沒有人跟我同名同姓(沒有半個)」「(全國沒有半個)我這麼榮幸」、「後來發現檢舉人把名字寫錯了。」

連警方都覺得是詐騙,全國2000多萬人,沒有人同名同姓,卻還會找錯人,烏龍事件就在29日早上,橋頭地檢署偵辦詐欺案收網,把許小姐誤認為嫌犯,真正要找的人,早已經改了名。

 
當事人許小姐:「八點的時候就已經確認是一場烏龍了,到下午五點的時候我的帳戶被凍結,所以我才會覺得很誇張,你已經找錯人了,為什麼還把我的帳戶凍結。」

誇張狀況還在後頭,許小姐在下午接到通知帳戶異常的訊息,發現竟然被列為警示帳戶,讓許小姐痛批,公家機關做事可以這麼隨便嗎?

當事人許小姐「我沒有辦法做生意,我的帳戶全部被處理,等於我的資金整個被斷掉。」

律師:「在國家賠償法第13條,有特別規定,必須是枉法裁判,或是濫行追溯,違反職務上的行為,而判刑確定的時候,才能請求國家賠償。」

橋頭地檢署坦承確實抓錯人,強調並沒有執行搜索,或是任何侵害人權行為,已經向民眾道歉,檢調偵辦這起詐欺案,29日全台搜索十多處,沒想到只有許小姐,遇上這起烏龍事件。

 
 


#團購#搜索票#帳戶凍結#詐騙#烏龍事件#警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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