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媒體報導社會事件,標題慣用「蛇蠍女、驚世媳婦、縱火逆子、淫魔富少」等形容詞吸睛,隨著網路普及化,現在連社群媒體、自媒體都有「標題殺人」、「未審先判」的問題浮現。在導入《國民法官法》制度後,法院宣判前,國民法官能否確實做到「無罪推定原則」也留下大問號?
剴剴案、柯文哲案 「偵查不公開」惹議
以近期社會矚目案件「剴剴案」為例,自偵查階段起,媒體揭露1歲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檔涉嫌凌虐致死後,媒體報導後續新聞時,或是網路社群、網紅律師、法學KOL等在評論剴剴案時,也會使用「惡保母」等形容詞,冠在當時尚未遭判有罪的被告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檔身上。尤其輿論發酵,引來群眾聚集抗議,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是否能保持公平公正,也值得關注。
然而,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剴剴案具有高度公益性,不能僅憑新聞或網路留言就認定國民參審可能會不公正,駁回律師團聲請。

剴剴案保母律師 憂惡行標籤影響審判
從偵查到審理階段,不少公民團體多次自發性在網路號召群眾,趁著開庭期間聚集到北院國民法官位於寶慶院區的大門前舉布條、喊口號「兒虐零容忍」、「唯一死刑,不得假釋」、「惡魔保母,唯一死刑」,就連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都曾在3月19日親自跑來法院門外聲援。

賈永婕當時在媒體前發表談話,說她希望法官應該要一一梳理被告的罪狀,一一治罪,每一個動作、每一個凌虐,全部要一條一條拿出來加罪。由於現場群情激動、陣仗之大,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還特地出動警力到現場維安。


全案一審宣判前夕,今(2025)年5月10日,在凱道發起「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行動,根據主辦方統計,現場破萬人。5月13日,經合議庭密集審理後,剴剴保母劉彩萱以及胞妹劉若琳,被國民法官法庭視為「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的共同正犯,依據2023年新修正的法條,法定刑為無期徒刑、10年1月以上至20年徒刑,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處劉若琳1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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