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數據,《國民法官法》占比最重的就是殺人案,但殺人被告有沒有判得比較重?法務部檢察司分析,國民法官更在乎被告與被害人間的愛恨情仇,可能用量刑「多元化」來形容更為恰當。一名不具名法官認為,初步觀察殺人案量刑確實比以往重,研判可能與法定刑有關,因殺人罪有期徒刑最高是15年,之後直接跳無期徒刑、死刑,中間沒有刑度可量,近期多數殺人案,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判處無期徒刑居多。

國民法官更想了解 刑案中複雜情感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王如玉以「家暴殺人」為例,家人殺人有很多原因,例如:長期欺負人進而殺人者,或長期處於被欺負的一方,有一天反擊殺人。另外,隨機殺人也是殺人案的類型之一。她直指,目前因欠缺客觀標準以及統計數據,殺人案的個案差異大、類型又多,很難在短時間內定調導入《國民法官法》是不是有往量刑重刑化的趨勢。
王如玉進一步剖析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的不同。她分析,職業法官關心的是構成要件,如:被告怎麼殺、用什麼方法殺、時間地點、多凶殘,產生固有的思維模式,甚至職業法官內心有量刑的行情價,殺一個人幾年、殺兩個人幾年等。

然而,王如玉也在很多個案中觀察到,國民法官更在乎被告與被害人間的愛恨情仇,為什麼要殺?為什麼要動手?被告的犯案動機是什麼?被告與被害人分別是什麼樣的人格特質,還會設身處地思考如果自己是被告,會不會也抓狂殺人?綜合考量後再量刑,加上國民法官一生只有一次審判經驗,所以沒有所謂的行情價問題,她認為,與其說量刑偏向重刑化,倒不如用偏向「多元化」更為恰當。
犯罪動機、事發經過 國民法官頻頻追問
全國第一件由國民法官宣判的季婦殺夫案,新北國民法官問很細,包含:夫妻過往爭吵情形、雙方用錢觀念、家庭開銷誰支出等。其中一名國民法官似乎有醫藥背景,他在資料中發現,被告季姓婦人過往曾對丈夫下安眠藥,所以在提問的過程中相當專注在季婦的藥物如何取得?藥物成分是什麼?
全國第一件由國民法官參審的單親媽殺子案,新北國民法官非常關切該名單親媽媽在殺子前曾幫小孩請三天假,請假期間,他們都吃什麼?有沒有叫外送?叫什麼吃?以及媽媽跟前夫的相處狀況,用錢習慣、有沒有買奢侈品的問題等。
在酒駕致死案例中,也有國民法官非常關心被告過往前科,家人的反應如何?如果家人很擔心被告,為什麼被告還會持續犯案?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智安表示,國民法官會將日常生活的經驗帶入案件中,幫助司法釐清案情輪廓,而司法機關起先不認為是重點的地方被國民法官突破盲點,檢察官偵查期間即開始全方面蒐證,待國民法官提問時,會在法庭上協助國民法官釐清。

不具名法官分析,國民法官對案件的犯罪背景及緣由十分關注。以殺人罪為例,國民法官對被告犯罪動機及事發經過等細節相當關心,像是橋頭地院5月8日宣判的台鐵同事間的殺人案,被告與被害人都是認識的人,究竟是基於何種深仇大恨埋下殺人動機?何以除殺害對方之外,別無和平之解決手段?國民法官都會想利用訊問被告或鑑定人的機會弄清楚,否則會很難量刑。
該名法官進一步分析,國民法官也很在乎和解的款項是不是被告自己努力賺來的,還是由長輩幫忙出錢,或是保險金理賠;同時也非常重視被告是否徹底自白,是審理中翻供自白,還是自警詢、偵訊時即自始自白;又自首減刑是罪無可逃才自首,還是在警方尚未發現時就投案,國民法官非常重視這些細節,此等細節最終都會影響量刑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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