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騎士指控,員警帶頭違規,日前傍晚6點多,在捷運輔大站附近,他指出員警當下沒鳴笛,跨越雙黃線到他的車道,甚至還有其他民眾跟著違規,為此警方回應,當時正在執行勤務,有按照規定開警示燈。

目擊騎士:「就看到一大堆逆向,殊不知騎到後面看到一台警察,騎著摩托車也跟著逆向,我覺得警察要逆向是可以,但是也要看一下有沒有車,你真的是要抓通緝犯的話,你應該鳴個笛,而不是沒鳴笛,就直接這樣騎。」
事發就在新北市新莊日前傍晚6點多,靠近捷運輔大站,就在福營派出所旁邊,下午2點多路上已經有不小的車流,到了尖峰上下班時段,還會湧入更多車輛。
記者江昀蔓:「這地方就是騎士指控員警逆向的道路,我們可以看到現場是雙向通行,不過每一邊的道路並不算太寬,只要有人逆向,就會嚴重影響到對向的車流。」
為此警方指出,當時員警出勤是為了要去抓通緝犯,儘管人犯已經被支援警力帶回派出所,但支援的員警還有其他任務,因此才會要他趕緊回到所裡。
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開啟警示燈跟鳴笛執行任務時,不受標誌標線號誌限制,另一條規則執行任務的警用車輛,同樣不受標誌標線限制,前提得要開啟警示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