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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遛狗!控遭警衛拿100cm棍 逼近要攻擊

記者 李盈萱 / 攝影 呂振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23 19:3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3 19:32

台中有民眾控訴,晚上出門遛狗,在靠近西屯區一處社區大樓時,狗狗明明沒有大小便,卻被社區警衛拿棍子作勢攻擊驅趕,嚇得趕快跑,直呼也太可怕了,當事保全公司沒接獲通報了解中,律師則說,會讓人心生畏懼,就可能構成恐嚇罪嫌。

圖/TVBS

 
戴眼鏡的男子拿著一支,大約100公分的棍子,不斷逼近拍影片的民眾,兇狠的動作嚇得民眾趕快後退,也把影像po上網。

寫著4/21晚上來到台中西屯至善路巷弄內的社區大樓,依照平日習慣帶狗外出散步,狗狗在大樓外草坪嗅聞,未有大小便,大樓管理員從樓梯高聲喝斥,揚言要打人,認為被恐嚇了。

當事人:「我是帶了兩隻狗,平時都是把牠放到那個推車裡面的,一隻放到草坪上,然後牠當時也沒有大小便,警衛對著裡面說要拿棍子,很兇棍子衝出來,抱著我的狗想趕快走才反應過來我的手在抖。」
 

記者李盈萱:「民眾控訴的社區就是在這個地方,可以看到有四塊以上的草皮,而且不到一百公尺就有一個公園,附近民眾說很多民眾都會選擇來這裡遛狗。」

附近遛狗民眾:「如果真的是這個樣子的話,確實是蠻有點誇張的,但是我本人是沒有遇到過。」

記者vs.社區居民:「(那你認識警衛嗎)對,(那他平常為人會這麼兇嗎)沒有沒有,我們的鞋子也容易踩到(大便)。」

 
附近居民:「報警處理啊,手拿武器的話就感覺蠻可怕的,那邊有草是被狗尿到死掉的。」

致電給當事社區保全公司,沒有接獲通報還在了解中。

非當事律師林柏宏:「依據他照片上所顯示的,我認為說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所謂的侵入住宅疑慮,如果對你的生命身體或是名譽財產,來加以恐嚇讓你會心生畏懼,那就會構成刑法上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律師說如果構成恐嚇罪嫌,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罰金。

把別人的臉PO上網沒有馬賽克,也可能觸犯個資法。
 


#台中#社區大樓#狗狗#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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