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李健育,遭爆料於職場對女職員多次性騷擾,去年11月遭到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本月17日,遭台中地檢署拘提到案,在偵訊後,依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利用權勢猥褻罪,遭收押禁見進台中看守所。
台中地檢署說明,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2 年8 月22 日改制前為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前李健育總隊長涉嫌利用權勢對女性職員施加性侵害行為,本月17日,檢方指揮婦幼警察隊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李姓被告住居所等處,
台中地檢署表示,經訊問後,認定李男於111、112 年間多次利用公務、出差之機會,對多名女性職員下手實施性侵害,涉犯《刑法》第221 條之強制性交、第224 條之強制猥褻及第228 條之利用權勢猥褻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