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2)年5日間,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向友人姚宗秦催討150萬元債務,反遭對方持滅音槍槍殺且棄屍五股山區,姚男被逮後一度辯稱死者自戕,但謊言旋即遭識破並依殺人罪送辦。一審時姚男遭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姚男雖然藉口有意和解,但卻無實際補償,二審今日宣判,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死者與姚男為好友,但雙方有投資糾紛,姚男向張男借貸150萬元還不清,前年5月間,姚姓兇嫌要不滿者頻頻催討欠款,謊稱要償還債務為由將張男約到五股住處,張男不疑有他,到場後竟遭姚男裝有消音器的手槍從後近距離槍殺,張男頭部中彈,當場死亡。
姚男殺人後找來另名友人協助清理現場,事後將屍體裝進大型塑膠箱並載到五股區外寮路山區的路旁棄屍,直到屍體被發現後,全案才曝光,警方也循線逮捕姚男以及梁姓共犯,姚男訊後也被依殺人罪嫌送辦並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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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時由新北地方法國民法官審理,其中,台大醫院鑑定報告指出,姚男表示若能再重來,本案發生機率還是很大,對於做過的事不會後悔。國民法官最後依殺人重罪判處姚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槍砲罪判處8年1月、併科罰金10萬元,棄屍罪判刑3年。案件上訴二審。
二審法院審理時,張姓被害人母親也出庭指控姚嫌利用和解來拖延刑期,對於家屬根本是種傷害,張劭斌也在一審時態度強硬,請求法官判處死刑。全案今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今日於高等法院宣判,二審判決結果為維持一審無期徒刑之判決,經歷審法官、國民法官之審慎判斷,真相已昭然若揭,還給張姓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公道,也慰藉張姓被害人在天之靈。張姓被害人家屬對歷審法官、國民法官、檢察官 這些時日的付出表達由衷感謝,也感謝媒體朋友的關心與報導。另家屬盼輿論能隨判決結果出爐而落幕,讓社會早日回歸平靜,願憾事不再發生。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