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王姓男子去(113)年懷疑前妻對感情不忠,竟「買凶殺人」,先教唆兩名男子開車撞傷前妻,再教唆三人闖入前妻店鋪裡拿棍棒爆頭,行徑兇殘。桃園地檢署依《刑法》殺人未遂、加重強盜與《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將王男等七人起訴,並移送桃園地檢署與少年法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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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並在六個小時內迅速逮捕李姓少年,經訊問後才得知為買凶殺人案。後續再循線將34歲主嫌王男,24歲王男與22歲程男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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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後續循線,將共犯30歲羅男、18歲熊男及1名李姓少年拘提到案,同時扣得作案使用的球棒、頭套與手機等證物。訊後將王男等七人依《刑法》殺人未遂、加重強盜與《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與少年法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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