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近日宣布,考量淡水老街、八里渡船頭老街、新月橋及熊猴森樂園等四處熱門景點人潮眾多,將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宣導期間即日起至5月31日,6月1日起正式開罰,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300元至1200元罰鍰。
新北市府指出,轄內河濱公園已公告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汽機車進入,但根據該條例第69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自行車,並未被禁止。但官方單位近來觀察到「淡水老街」(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15巷沿河岸商店街段)、「八里老街」(八里渡船頭至觀海大道沿河岸段)等景點人潮密集,微電車即使合法以時速25公里行駛,仍對行人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此外,新北市府更進一步指出,近期也接獲不少民眾反映,部分微電車業者及為追求更高速度,私自拆除原廠限速裝置,造成實際行駛速度超過法定限制,導致景點行人安全風險大幅增加。因此,新北市府經過綜合考量後,決定自6月1日起,全面禁止微電車進入上述四個熱門景點區域。
新北市政府表示,為確實落實此項新規範,已在上述四個景點區域內設置告示牌,提醒民眾微電車禁止進入,宣導期間將至5月31日止,自6月1日起正式執法,凡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以維護景點用路人與行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