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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後山砍人!19歲醒吾男「求緩刑」 判決曝光

記者 蕭沁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16 10:4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6 10:43
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將卓男移送地檢署偵辦。(圖/TVBS資料畫面)
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將卓男移送地檢署偵辦。(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市士林區文化大學去年12月發生一起砍人案,一名就讀醒吾科大的19歲卓姓男學生因不滿就讀文化大學的21歲劉姓男學生,與共同認識的女網友過於親密,加上劉男多次出言挑釁,甚至找上卓男的母親,於是持刀上山找劉男談判。過程中雙方爆發衝突,卓男一氣之下竟持西瓜刀狠砍劉男,導致劉男多處撕裂傷,卓男事後也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對此,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卓男年輕、具悔意,且已與被害人和解,最終改依重傷未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並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回顧案情,卓男與劉男透過遊戲平台結識一名女網友,儘管3人未曾見過面,但卓男見劉男與女網友過於親密仍感到不滿,兩人也因此在網上爆發多次口角。此外,劉男還曾出言挑釁,並私訊卓母「你兒子騷擾女生」,還嗆「我有你家人的聯絡方式」,使卓男懷恨在心。

 

卓男作案用西瓜刀。(圖/TVBS資料畫面)

去年12月18日下午,卓男持西瓜刀前往文化大學後山與劉男談判,過程中雙方再度爆發衝突,卓男一氣之下竟直接怒砍劉男,導致劉男受多處撕裂傷。事後,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將卓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起初裁定以10萬元交保,但卓男因繳不出交保金,最終改以5萬元交保。

法院審理時,卓男強調自己是一時衝動,並非有意殺人,表示「希望給我緩刑」。而辯護律師指出,卓男已賠償劉男18萬元,雙方達成和解,且當時劉男傷勢僅2至3公分淺撕裂傷,不足以構成殺人未遂,請求從輕處分。法官審理後考量其年輕、具悔意,加上已與被害人和解,因此最終改以重傷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提供200小時公益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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