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新店山區一處民宅內飼養的6隻犬隻,長期處於髒亂惡臭且滿是排泄物的環境中。動保處派員查訪後發現,屋內環境惡劣,犬隻未登記、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及未絕育,依法開罰飼主9萬8千元,沒入犬隻並禁止該飼主再飼養登記寵物。

新北市動保處人員前往現場查看時,發現屋內環境極度惡劣,地面滿是犬隻排泄物及污泥,空桶與塑膠箱籃散亂堆放,並無飼料提供犬隻食用。6隻犬隻身上滿佈污垢,無法辨識原毛色,且精神不佳、虛弱無力。動保處立即將犬隻送醫檢查及安置,經獸醫診斷後確認,其體內皆有感染及營養不良等情形。

飼主前往動保處說明時表示,自己從小與狗相伴成長,對犬隻有深厚感情。多年前見到工地遭遺棄的母犬,於是收養並找尋山區空屋安置,未料因經濟因素及環境限制,加上屋內漏水嚴重、房東又未處理,導致屋內長期積水。飼主每週僅能上山一次,攜帶大量飼料及數桶水供犬隻使用,僅每月清掃一次環境,炎熱時則兩週一次。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養寵物應提供基本生活需求,包括乾淨環境、充足飲食及飲水,並定期健康檢查與戶外活動,若無法達成,應透過合法管道協助送養,以免違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