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分局資深員警潘富萬,2017年3月10日獨自攀登合歡山東峰,結果就此人間蒸發,當時台中市、花蓮縣、南投縣消防局,以及陸軍航特指揮部武嶺寒訓基地和許多民間團體,動員千名人次地毯式搜索14天,無奈仍未找到潘姓員警,最終做出中止搜救的決定,而潘姓員警失蹤7年多後,傷心的家屬也絕望聲請死亡,台中地院民事庭審酌一切情狀,近日裁定潘姓員警於失蹤滿7年的2024年3月10日死亡,可抗告。

而經14天地毯式搜索後,眾人仍未找到潘姓員警,考量消防人力與救災能量,仍應回歸服務大多數民眾救災與救護的需求,因此不得不做出中止搜救的決定,雖然家屬後續有公布潘姓員警當天穿著,只是至今仍毫無音訊。
事件發生7年多後,遲遲等不到潘姓員警歸來的家人們,向台中地院聲請死亡,法官審酌潘姓員警任何資料,確認皆無潘姓員警提出的紀錄,加上勘驗潘姓員警手機,查出他與家人通話完畢,12時57分確實往登山口方向前進,手機關機無法定位為18時許,堪信為真。
此外,據法規規定,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死亡宣告,又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台中地院民事庭法官近日裁定,潘姓員警於失蹤滿7年的2024年3月10日死亡,全案可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