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台中軍人休假跑夜店 襲胸同桌妹3秒代價曝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30 14:3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30 14:31
19歲的劉姓現役軍人,休假跑夜店襲胸同桌妹,判處拘役30天。(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19歲的劉姓現役軍人,休假跑夜店襲胸同桌妹,判處拘役30天。(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南屯區某夜店2024年11月凌晨發生一起襲胸案,一名19歲的劉姓現役軍人,趁著休假時違規喝酒放鬆,結果酒酣耳熱之際,他就舉起右手繞過受害女子友人的肩膀,對該女子左胸襲胸三秒,事後檢警偵辦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劉男為了自己的慾望,朝陌生人伸狼爪,造成對方身心均產生負面影響,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起訴書指出,事發於2024年11月16日3時31分,劉男利用休假到夜店玩,但他卻不思尊重他人身體隱私及性自主決定權,為逞一己慾望,在包廂沙發區上,用右手繞過該女子友人的肩膀,對僅是同桌喝酒,互不認識的女子襲左胸約3秒鐘,對方反應後用右手阻擋,劉男才停止撫摸。

 

全案經檢警偵辦,檢察官認為劉男身為現役軍人,本當以保家衛民為己任,結果故意逾越兩性往來分際,對女子已造成一定程度損害,但考量他才19歲,正是血氣方剛的年紀、犯後態度尚可,請求簡易判決,並向法官請求量處適當刑期。

而台中地院一審時,劉男雖表示有意願賠償,但遭該女子拒絕,法官審酌,劉男以觸摸胸部方式性騷擾,對女子身心均產生負面影響,但他考量他無前科、家庭、職業等一切情狀,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南屯區#夜店#軍人#襲胸#性騷擾#台中地院#左胸#喝酒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195

0.0095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