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有一名騎士,行經土城一處路口時,看見有行人要過馬路,立刻停下,旁邊卻有機車呼嘯而過,再仔細看,竟然還是一名員警,騎士就質疑,警方這樣算不算違規,分局趕緊表示,當時他是要前往處理糾紛,沒有注意到行人,以及沒開警示燈,這部分疏失,會再檢討改進。

記者王如襄:「路段就位在新北市土城區的裕民路上,波麗士大人要趕著去哪裡,竟然會沒有注意到有行人要過馬路。」
原來這名員警,當時接獲勤務中心報案,街頭發生激烈衝突,員警趕著去現場了解狀況,行經到路口時,卻沒有注意到有行人,民眾也對於警方沒禮讓行人,算不算違規,打上問號。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盧永賢:「警方如果處理事故的時候,那我們在趕赴現場過程當中,我們必須還是要開啟我們的警鳴器,跟我們的警示燈,來增加民眾的示警以策安全。」
如果警方出任務,碰上緊急事件,一定要開啟警示燈,才能讓民眾警覺到有警車靠近,只是再回頭看看這個路口,黃網線旁就是行穿線,如果騎士要禮讓行人,車輛就會停在黃網線上,這樣到底會不會被開罰,也讓人怕怕的。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盧永賢:「民眾如果是因為警方指揮,然後緊急事件或者是為了要禮讓行人,而在黃網線停等的情況之下,我們是依法免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