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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男不滿兒哭鬧「枕頭悶死」 藏屍6年棄山區獲4年緩刑

記者 沈冠勳 張庭暄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21 12:0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1 12:18
男童生父隨身攜帶兒子骸骨搬家,最後將其埋葬於基隆山區。(圖/TVBS)
男童生父隨身攜帶兒子骸骨搬家,最後將其埋葬於基隆山區。(圖/TVBS)

基隆市黃姓男子與楊姓妻子於2017年11月生下男嬰,隔年3月因不滿4個月大的兒子哭鬧,黃男竟用抱枕蓋住其口鼻導致窒息身亡,事後夫妻倆將兒子遺體放入行李袋中攜帶在身邊長達6年之久。直到2023年底,黃男聲稱想讓兒子「落葉歸根」,將遺體丟棄在基隆老家附近郊區,因兒子已達入學年齡卻失蹤,教育單位通報警政機關後案件才曝光。基隆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和遺棄屍體2罪對黃男起訴。

黃男隨身攜帶兒子骸骨6年,並將其棄置於基隆山區。(圖/TVBS)

 
根據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018年3月黃男在妻子外出時,因不滿兒子哭鬧,便用抱枕蓋住其口鼻,忽略嬰兒無法翻身和掙扎的能力,最終導致兒子窒息身亡。事後黃男雖將此事告知妻子,2人卻決定將兒子的遺體放入行李袋中帶在身邊,以避免事情曝光。

法院審理期間,黃男坦承因個人疏忽導致兒子死亡,並將遺體放在行李袋中長達6年,他表示只是單純想將兒子留在身邊。對於自己的行為,黃男深感後悔,並承諾會好好照顧其餘3個小孩,不再觸犯法律,希望法官給予自新機會。黃男的前妻也出庭作證,表示尊重法院的決定,認為黃男已經反省,且當時並非故意為之,希望黃男能有時間照顧另3個小孩,負起應有的責任。

男嬰遺骸被棄屍在基隆山區,警方帶著黃姓生父到場尋找。(圖/TVBS)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考量黃男犯後確有悔悟,且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遺棄屍體罪判處8個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黃男須接受保護管束,並完成30小時家庭親子關係認知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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