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子住在男朋友家,3日深夜洗澡時,發現窗戶被打開,抬頭一看,見到陌生男子趴在窗戶上看她,讓她嚇壞了!女子事後報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陌生男子偷窺至少3次,讓她焦慮害怕無法入睡,還得看醫生吃藥。警方抓到偷窺者,卻只以社維法開罰3000元,讓她相當氣憤,表示難以接受。

鄰居:「還沒12點啦,那個男的就是從我們的後面,爬到我們的車上,開窗戶,開窗,那個女子感覺有人開門的聲音,打開她剛好看到有一個人頭在那偷看她,她就嚇到哭了。」
3日深夜,住在男友家中的女子,正在洗澡時,聽到聲響,轉頭一看窗戶邊出現陌生男子的半個臉,嚇到直發抖。
鄰居:「看到會很驚恐,她嚇到用哭的,趕快衝出來要抓人,那男的嚇到快跑啊。」
女子在家人陪同下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將男子查緝到案,發現他至少偷窺3次,將他依違反社維法送辦,裁罰3000元,引發受害女子不滿,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從事發後焦慮害怕到無法入眠,還得求助醫生,但嫌犯竟然只被罰3千元。
律師梁家瑜:「我國的妨害祕密罪必須要以工具或設備,來窺視窺探他人未公開之活動、言論、或是隱私部位,才會有涉犯到刑法的問題。那因為在本案當事人,他是以肉眼來窺視他人的身體部位,偷看洗澡的行為,充其量只能夠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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