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鎮一名姚姓竊盜慣犯,先前才因多次偷東西,於2023年9月服刑完畢,只是剛出獄的他又因為肚子餓,2023年11月中三度翻牆闖入黃姓女子經營的工廠內,合計得手6包餅乾,雲林地院一審時,依2個踰越牆垣竊盜罪各判4月、1個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判3月,合併應執行期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姚男有著多次竊盜前科,2023年9月出獄後沒有工作,肚子餓的他便鋌而走險,2023年11月16日凌晨4時許,翻牆闖入黃女的工廠偷走3包餅乾。
接著11月17日2時30分姚男故技重施,再度翻牆進入工廠,不過這次他沒找到餅乾於是離開;11月18日3時42分,姚男第三度闖入,偷走桌上的3包餅乾,事後黃女氣得報警提告。
雲林地院一審時,姚男均坦承犯行,但法官考量他一犯再犯,素行不能說良好,同時姚男也求情,自己高職畢業、獨居,以前曾在果菜市場從事搬運工作,但現在失業,最終法官依2個踰越牆垣竊盜罪各判4月、1個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判3月,合併應執行期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