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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屍6年24小時吹冷氣還上蠟!新北母未通報 律師:最高恐罰3萬

記者 沈冠勳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27 11:2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27 11:29
李女6年前死亡後,李母將屍體放置家中相伴至今。(圖/TVBS)
李女6年前死亡後,李母將屍體放置家中相伴至今。(圖/TVBS)

新北市瑞芳區一名李姓女子6年前病逝,沒想到同住母親因為遵從女兒遺囑不要下葬,於是在女兒死後將屍體上蠟放置家中,並全年24小時開著冷氣相伴至今,直到近日李母向社工透露後曝光。對此,《TVBS新聞網》詢問律師表示,李母沒有損害屍體,因此未違反《刑法》,但因未通報造成衛生疑慮,已違反《新北殯葬自治條例》,恐遭開罰1萬以上3萬以下罰鍰,另外還有戶政法期限內未通報死亡者,處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鍰。
 
據了解,李母7、8年前買下目前居住的公寓,與今年本該是53歲的女兒同住,不過早在6年前死亡,李母表示女兒生前曾交代不要下葬,所以才把她留在身邊,全年24小時開著冷氣,疑似還將女兒遺體塗抹油劑、上蠟,避免發出異味;但年邁母親今年疑似中風,加上冷氣不停機,不堪龐大電費,只好求助志工幫忙,伴屍事件才曝光,檢方昨日前往相驗,初步排除他殺,將擇期進行剖驗,以釐清李女的死因及案情細節。

 
 
更多新聞:新北婦伴女兒屍6年!鄰居曝「常聽到擲筊聲」 曾進門未聞異味

茂揚法律事務所的李茂增律師指出,關鍵原因就在於李母的動機,因她全年24小時開著冷氣、每天擦拭遺體,並未有「刻意損壞遺體」的行為與動機,即使大體因未保存好腐爛,也不構成違反《刑法》第247條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李母因存放遺體未通報、未即時下葬引發衛生疑慮,已違反了《新北市殯葬自治條例》第12條與第22條「屍體應自死亡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埋葬或火化。但有特殊情形經核准展延期限者,不在此限。」因此,李母恐遭開罰1萬元以上至3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依規定自死亡事件發生或死亡事實確定後30日內,未於法定期間申請、登記,經戶政事務所催告仍不申請者,涉及違反《戶籍法》第76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瑞芳#伴屍#屍體#冷氣#律師#新北殯葬自治條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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