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去年7月於台北市「天龍三溫暖」1樓遭到槍手彭郁翰伏擊連開5槍,造成他與同行小弟手部、腰部中彈。槍手彭郁翰落網堅稱因為開咖啡廳被收保護費所以才要警告對方,堅稱並無殺人意圖,士林地院今(25)日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彭郁翰有期徒刑12年。

但法官審理時,根據監視器影像,發現彭郁翰開槍時僅距離吳明達1、2公尺,且持槍瞄準身體重要部位,因此認為他已構成殺人未遂罪,檢察官也依法請求從重量刑。
彭郁翰甚至打出悲情牌,拿出老婆兒子向法官求情說,妻子日前剛生產,自己因羈押無法陪伴家人,深感愧疚,希望能獲得交保機會,但案經高院審理後認為彭郁翰涉犯殺人未遂等重罪,且有逃亡及勾串的風險,駁回抗告,維持原判,將延押至4月1日。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