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烏日警分局瑞井派出所的林姓所長,於本月21、22日連續休假期間,在西屯區安和路一間餐廳與友人餐敘後,由友人載送回家,卻因喝酒問題與妻子發生爭執,為避免衝突擴大,林所長決定騎機車前往派出所休息,卻在途中與另一輛機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自己和對方都受傷,烏日警分局將酒駕釀禍的所長依法送辦,並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
這起事故造成對方董姓騎士身體擦挫傷,林所長則嘴角撕裂傷,所幸經送醫治療後,雙方均無大礙,警方到場後對林姓所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每公升呼氣酒精濃度達0.76ML/L,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
對此,烏日警分局表示,林所長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行政懲處方面,警方將予以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以示警惕。
烏日警分局表示,身為執法人員的員警,理應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法律,警方也強調,未來將持續加強員警風紀教育,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的相關懲處及可能面臨的權益損失,提醒同仁勿存僥倖心態,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以維護警察形象,贏得民眾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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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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