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凌晨3點,高雄前鎮區草衙派出所的員警,騎著警用機車,到轄區內超商巡邏簽到,沒想到一群年輕人,竟然惡搞作勢要騎走警車,惡作劇當有趣的行為,恐怕違反社維法,接下來警方將要找到當事人依法偵辦,另外在屏東的廣東路上,一名外籍男子在大馬路上溜直排輪,危險行徑也可能被開罰。

友人:「喔,超扯,超扯。」
真的超扯!皮衣女子和一群年輕人,在超商門口鬼鬼祟祟,第一次坐上警用機車後,裝作若無其事下車,走了幾步又再次坐上警車,誇張行為就發生在19日凌晨3點,高雄前鎮區明鳳三路的一間超商前,當時員警正在巡邏簽到,沒想到一群年輕人一共4男1女,起鬨拍片假裝要騎走警車。
前鎮分局草衙所長楊鴻景:「恐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之規定,本分局將主動通知當事人到所說明,還原事發經過並依法偵辦。」
作勢騎警車惡搞拍片,可能被開罰最高1萬2千元,一不小心還可能吃上刑法毀損公物罪,接下來警方還要釐清當事人身分開罰,而同樣要調監視器找出行為人的,還有這裡。
民眾:「他很享受,喔嗚,他在跳舞耶。」
民眾:「兄弟,讚!啊聽不到,兄弟,讚讚讚!耶!」
回頭比讚,扭腰又擺臀,直接溜到大馬路上,看起來相當危險,事發就在屏東市廣東路,但這樣的行為,違反了道交條例,可以開罰5百元罰鍰,再加上馬路如虎口,享受愜意生活的同時,也要避免樂極生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