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知名脆皮鮮奶甜甜圈店,3年前開出起薪39K、月休12到14天的徵才文,當時引起員工爆料,除了原先說好的獎金,加班費也都沒給,甚至剛入職前三天還要繳交一天5百的學習費,離職後告上法院,去年判決出來,老闆要補給付10多萬的薪水,但業者不服,認為有補休,為何還要再給錢,決定再上訴。

劉小姐說自己跟同事被前老闆欠薪已經3年半了,包含加班費資遣費額外開會到老闆家玩遊戲,上班時數超過都不給錢。
歷時3年多判決去年11月出爐,脆皮鮮奶甜甜圈老闆被判總共要給付10多萬,致電詢問後至今近4個月沒有下文。
指控欠薪前員工劉小姐:「我們是去上班的,不是去他家幫他做這些事情的,一開始我是用LINE然後就被他封鎖,我們有(打電話)跟他說判決已經下來了,但是他有收到判決書要給我們給付的錢嗎,(老闆)說判決書有沒有收到幹嘛跟你說,就是態度很不好。」
劉小姐跟其他4位前員工也到勞工局檢舉,當初口頭契約月薪3萬9沒想到,合約上發放工資,月薪2萬6千多加考核獎勵以及扣抵項目,而且入職前三天除了勞健保,還要自付一天5百的學習費,法官認為業者得補給付延長工時工資,5人總共12萬9975元。
指控欠薪前員工劉小姐:「他廣告都是直接寫說(薪水)要給3萬9,但實際上要半年後才能拿到這薪水。」
老闆說的偷錢是某一天營收多了32塊,提告後不起訴,不過老闆也不服明明有給補休,為什麼還要給加班費。
現在店外依舊在徵人,培訓3個月後領6萬薪加獎金,月休10天還能準時下班,勞資雙方為了討錢還錢,3年過去了還是得再度對簿公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