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方巡邏時,發現一輛轎車沒打方向燈,卻任意變換車道,駕駛甚至不配合盤查,闖紅燈逃逸。幸好,有大車幫忙擋住去路,讓駕駛逃不了,警方趕緊打破車窗,持槍喝令,逮到人,發現原來駕駛沒有駕照,才會拒檢逃逸。

員警vs.駕駛:「下車,要不要下車,自己打開門。」
車窗都被打破,警方也喊了好幾次,但駕駛還是遲遲不下車。
員警vs.駕駛:「熄火下車,好啦好啦,熄火,你不要在....」
這名45歲吳姓駕駛語氣很不耐煩,被抓住還試圖掙扎,警方費了好大一番功夫男子才終於乖乖配合,因為他在短短幾分鐘內就犯下五項違規。
員警vs.駕駛:「靠邊停車。」
原來他無照駕駛,擔心被開罰才會拒檢逃逸,而他雖然沒有攜帶違禁品,也沒有酒駕,不過卻精神恍惚,警方也通知家屬到場。
吉安分局豐田所長胡明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及4項違規舉發。」
最後警方總共開出闖紅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拒檢逃逸、任意跨越車道、無照駕駛,等五張罰單,如果以最高罰款金額來算,駕駛恐怕得面臨6萬多元的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