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這起車禍,男騎士違規右側超車,不慎和一名女騎士擦撞,沒想到男騎士還不報警,還質疑是女騎士沒打方向燈,幸好後方目擊騎士的行車紀錄,紀錄車禍過程,女騎士事故隔天也去報案。

目擊騎士:「有沒有事?」
女騎士一時站不起來,手都擦傷了,擦撞她的男騎士沒事走回來就問這句話。
肇事男騎士vs.目擊騎士:「她剛有打方向燈嗎?怎麼這樣右側超車?」
疑似是質疑女騎士沒打方向燈才會撞上,但人都受傷了目擊騎士建議女報警。
目擊騎士vs.肇事男騎士:「(車不要動,放下來都不要,車不要動!)有需要叫嗎?(對,他都受傷了你還不叫?)(妳要叫警察嗎?)看她啦,因為是她自己不打方向燈。」
工廠人員:「那個女孩子倒在這裡啦,機車就拖到那邊去了。」
車禍發生在5日下午6點多,地點在台中東區建成振興路附近,熱心的目擊騎士,還是覺得不太對,回去看了行車紀錄器,並放大慢速播放,事後也將車禍影像PO上網,也留下名片給女騎士,表示有需要再打電話索取影片。
工廠人員:「那個比較正義的男生,可能是怕那個人跑掉了他就全程跟著,(聽我女兒說)隔天網路上就有在說了,那一個女生有去報案了。」
三分局交通分隊長吳念蓉:「右側超車或超車未保持安全間隔,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