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花大錢買「賓利聯名酒」? 地檢:涉仿冒商標

記者 李盈萱 / 攝影 陳志忠 陳弘毅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24 19:3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24 23:25

進口威士忌,放上「知名汽車品牌」LOGO,讓不少人以為是聯名酒,花上千元購買,但台中地檢署追查發現,可能涉嫌仿冒商標賣酒,還是調和威士忌。

圖/TVBS

 
記者李盈萱:「一瓶進口酒換上了包裝,你以為就是聯名款嗎,不少人相信,不過台中地檢是查獲這不是聯名的酒。」

就是這一瓶,金色瓶口大大賓利LOGO中間再寫個12年。

網頁上雙桶純麥威士忌700毫升,建議售價3380元特價2320元。
 

不過有民眾,在彰化買到這一瓶含精美包裝,要2500元。

煙酒專賣店業者:「這箱而已,剩這裡一箱而已。」

一箱白色賓利酒已經被店家封裝,放在角落不賣了。

 
煙酒專賣店業者:「不是說本身就是在賣賓利的威士忌,就特別才去進的,他也有秀什麼台灣合格什麼授權那個代理啊,看了這個就是台灣的公司。」

煙酒行業者無奈說,這支酒有12年,也有25年的才賣過一支,完全不曉得是有可能涉嫌仿冒商標的酒。

台中地檢調查以郭姓民眾為首,在108年先開一間商務科技有限公司,由其他三人擔任公司股東間員工,再成立台灣賓利酒業,用英國進口麥芽威士忌調和威士忌,找到不知情分裝廠混合後,分裝到貼有類似汽車品牌的LOGO商標酒瓶上,開始販售。

不法所得高達5500萬554元。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宏昌:「且未標註分裝商之資訊,而刻意隱匿在台分裝之事實,不實標註為麥芽威士忌進而網路發文行銷,使消費者因而陷於錯誤,進而以高於市面上相近產品之價格購買。」

 
台中地檢署強調,檢方偵結將公司負責人和三名股東兼員工,以共犯詐欺取財、商標法侵害商標權,還有侵害證明標章等罪嫌提起公訴,也認為四人犯後狡辯、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台中地檢署#商標侵權#仿冒商標#威士忌#酒品#詐欺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148

0.0089

0.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