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健走5公里體測不合格卻能維安賴清德 「放水」組長二審獲緩刑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22 14:1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22 14:29
國安局特勤中心少將謝靜華。(圖/TVBS資料畫面)
國安局特勤中心少將謝靜華。(圖/TVBS資料畫面)

總統賴清德之前當副手時,負責維安工作的前萬里警衛室少將主任謝靜華的體能鑑測成績根本不合格,卻能取得維安特勤資格,後來檢方查出,原來是時任訓練組長盧姓上校指示放水,一審依偽造文書判處盧男1年3月,台灣高等法院今(22)日駁回盧男上訴,但給予緩刑2年。可上訴。

盧男聆判後當庭表示,感謝審判長、感謝法官。

 

檢方指控,盧男為國安局特勤中心訓練組前上校編審組長,負責督導所屬訓練組相關業務。2021年8月31日上午,特勤中心舉行年度體技能鑑測,測試項目有3000公尺跑步或5公里健走。

更多新聞:詐貸永豐銀6.69億元 鼎興牙材何宗英二審認罪減刑

 
盧男在場督導所屬許姓鑑測官承辦5公里健走測試項目,且他明知「參試者」特勤中心萬里警衛室主任謝靜華少將尚餘1圈時,已使用44分9秒,合格成績為45分鐘內,且最終謝的成績為47分23秒,盧男當場告知許姓鑑測官,因謝健走鑑測多計算1圈,並指示對方在成績登記冊內登載為44分48秒,檢方依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

檢方另考量聽命行事的許姓鑑測官認罪,給予緩起訴。

一審認定,盧男犯後態度不佳,判處1年3月,盧男針對量刑上訴。

高院認為,原審依法定最低本刑為基準從寬裁量,並無裁量恣意或過重之情,考量盧男在二審時終能坦承犯行,面對己非,又於案發後已調離原職及記過,去年11月11日退伍,一審判決後,去年度考績評為「丙上」,喪失領取該年度考績獎金,所受行政懲處非輕等多項因醋,認暫不值行為當,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諭知緩刑2年。
 

更多新聞:前主播李天怡進口野生動物被張榮華告背信 二審仍判無罪

#謝靜華# 體能鑑測# 盧姓上校# 偽造文書#放水#盧永榮#5公里健走#國安局特勤中心#賴清德#高院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227

0.0110

0.0337